监外执行不能减刑。申请减刑的条件是: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的。找法网提示您,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,不能申请减刑。
二、监外执行期间可以出省的。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,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。对被判处管制、宣告缓刑、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,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。
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》第十三条
(相关资料图)
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(旗)。
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、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,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(旗),在七日以内的,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;超过七日的,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。返回居住地时,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。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、县(旗)不得超过一个月。
三、监外执行程序的办理如下:
1.申请
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、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、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。
2.调查评估
监狱、看守所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,应当核实其居住地。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,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。
3.检查鉴定
对罪犯的病情诊断或者妊娠检查,应当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。
4.保证人
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,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、监护人提出保证人,保证人由监狱、看守所审查确定。
5.公示
监狱、看守所应当就是否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审议。经审议决定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,应当在监狱、看守所内进行公示。
6.审议。
7.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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